課程宗旨
1. 幫助學生正面認識自己和別人,培養良好品格,提升能力以應付日常和未來的挑戰,把握機遇,並追求目標及實踐抱負;
2. 培育學生成為有識見及負責任的公民,尊重法治、認同國民身份,並為社會和國家的福祉作出貢獻;
3. 加強學生對國家和本地的經濟和社會事務的認識,培養家國情懷;
4. 幫助學生了解國家,加強國家觀念和對國家的歸屬感;以及
5. 培養學生對本地、國家及當代世界的課題的關注,明白我國及其他國家如何透過合作共同應對全球性問題,拓闊世界視野。
學習目標
知識和理解方面
(a) 根據正確、建基於事實的資訊進行討論,以對課題建立整全、客觀的認識;
(b) 了解、接納、欣賞和愛護自己和別人,過健康、積極、勤奮、有意義的生活;
(c) 了解個人在社會和國家的角色和權責,包括尊重法治、遵守法律、履行公民責任;
(d) 掌握正確的個人理財知識;
(e) 了解政府管理公共資源的基本原則和公共財政政策;
(f) 了解國家和香港經濟的特點和概況;
(g) 明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(《憲法》)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》(《基本法》)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,並了解《基本法》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基本特點;
(h) 了解國家政治體制的基本特點;
(i) 認識國家安全的含意,明白《香港國安法》對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;
(j) 了解世界各地之間的聯繫和相互依存的關係,明白應對全球性問題需要各國互相合作;
技能方面
(a) 建基小學階段的學習,進一步發展各種生活技能;
(b) 反思個人行為,持守和踐行正確價值觀,加強自我改進的能力;
(c) 發展維持良好人際關係的技能;
(d) 發展處理和詮釋與經濟表現指標和趨勢相關的數據、統計表及資料的能力;
(e) 對配合課程、已成熟的當代課題作出具識見的分析及合乎法理情的判斷;
(f) 發展和綜合應用各項共通能力,包括溝通能力、數學能力、運用資訊科技能力、自我管理能力、自學能力、協作能力、慎思明辨能力、創造力和解決問題能力;
價值觀和態度方面
(a) 重視家庭的價值,愛護家人;
(b) 理解、尊重和欣賞不同的文化、觀點及生活方式,支持多元共融社會的發展;
(c) 發展和培養恰當的金錢價值觀和負責的理財態度;
(d) 關心社會,以理性、守法、具誠信和負責任的態度服務他人和社區,以及在日後為社會的建設和發展作出貢獻;
(e) 認同國民身份,加強國家觀念,關心國家發展,以及在日後為國家的建設和發展作出貢獻;
(f) 具備世界視野,關心人類共同福祉;以及
(g) 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和態度,發展人文素養,成為對社會、國家和世界有認識、負責任的公民。
課程結構及組織
公民、經濟與社會課程涵蓋「個人與群性發展」、「資源與經濟活動」及「社會體系與公民精神」三個個人、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的必需學習內容,促進學生個人與群性發展,加強他們對國家和社會的認識,理解和尊重個人在社會和國家的角色和權責,並明白內地與香港的緊密關係,從而培養學生的國家觀念、家國情懷和國民身份認同。
本科於2024/25學年首先於中一級開設,並逐步推行至整個初中課程。
年級
|
課題單元
|
中一
|
單元1.1
自我理解與
生活技能
|
單元1.2
人際關係與
社會共融
|
單元1.3
理財教育
|
單元1.4
權利與義務
|
關於課程各項內容主要參考文件:《公民、經濟與社會課程指引(中一至中三)》(2024年)
|